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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收充电服务费 成本远低于燃油汽车

2015/5/14 网易汽车 阅读:4670

 

 

2015年5月7日上午,北京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本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5年6月1日起,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可在收取电费的同时,额外收取充电服务费,每千瓦/时收费上限标准为当日北京市92号汽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的15%。

 

 

成本计算仍远低于燃油汽车

 

据调查,位于清华与北大附近的充电桩一直都是不收服务费的,政策实施后对于在此地充电的车主来说会增加一定的用车成本。那么我们不妨来算一算,以当前日北京92号汽油零售价6.46元/升计算,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最高收取为0.97元/度。如收取服务费,电动汽车在北京公共充电站充电,工业用电每度0.875元,合计每度点需交约1.8元左右,以北汽EV200为例(每百公里耗电为16度),百公里费用约为29元左右,而同等规格的燃油汽车以2.0排量为例,百公里耗油约为10L左右,大致为65元左右。按此测算,6月1日以后电动汽车动力成本约为同款燃油汽车的50%左右。

 

 

北京的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定价使价格体系趋于规范,虽然在用车成本上有一定的增加,但是它让电动汽车在使用成本始终保持对燃油汽车的成本优势,也鼓励大家更多使用电动汽车。

 

规范市场价格清晰 有利于充电桩普及

 

对于充电这个新兴市场的价格一直不定,每一个站点的服务费收费标准不统一,15%的92号汽油的费用也是为了约束市场价格,对市场有一个规范的把控。

 

 

在通知中服务费用按充电电量收取,各经营单位不可超过上限标准。也就是说服务费并不是国家收取,而是由各经营单位收取,充电桩收取的费用增加了,也提高个经验单位的积极性,加快充电桩和充电设施等的建设,变相推广充电汽车。

 

在政策出台之前,不同的地方服务费是不一样的,车主对充电桩充电的价格一直很模糊,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今年6月1日起,公共充电桩充电设备收费有统一的电费标准,并且有明确的服务费标准,让车主们充的放心、明白。

 

通知表明2015年6月1日起执行,自2020年1月1日起,充电服务收费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通知中也表明2020年北京基本可以完善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基本实现市场化,之后会进行市场调控。

 

 

目前,虽然城市配套设施、汽车价格、汽车续航能力和电池寿命制约着电动汽车普及,但是政府政策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存在着积极作用。

 

 

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将本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电设施经营单位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可在收取电费的同时,收取充电服务费。

 

二、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量收取,每千瓦时收费上限标准为当日本市92号汽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的15%。各经营单位可按照不超过上限标准,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三、各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标明相关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各级价格执法机构将依法予以查处。

 

四、本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执行。自2020年1月1日起,充电服务收费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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