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电动三轮车载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4月20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开展电动三轮车载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的重点是城市主、次干道和快速路,以及国、省干道上的电动三轮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加强路面查控,严格依法处理。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查缉卡点,同时核查驾驶人的驾驶资格、车辆来历等,建立基础台帐。车辆有合法来源的,对驾驶人警告后教育放行,并将该次行为记录在案。发现电动三轮车载2人(含)以上、非法从事营运的、违法载人2次(含)以上的,立刻制止、纠正,同时核查驾驶人的驾驶资格、车辆来历。对驾驶人无驾驶资格的,依法扣留车辆。对扣留的车辆送交有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将查处、扣留的电动三轮车相关情况特别是车辆销售商家函告市场监管部门,同时抄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请以销售不合格产品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