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地后讹人的老太太、约小姑娘见面的网友以及街头暴走的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新的社会公害。要是按危害面来排名,电动自行车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电动”与“自行车”,分别是是环保、健康的代言人,结合到一起本来应该是个美妙的事情,但生出来的却是个怪胎——这个家伙块头大得出了号儿,完全不象是自行车的种,速度也快得出格,一副要向摩托车看齐的架式。
其实,就体型和速度而言,电动自行车根本就是摩托车的变种,只不过是把汽油机改成了电机,这种东西放到自行车中,就是狼入羊群,羊们感到不安再正常不过了。
电动车自重要好几十公斤,成百公斤的也不稀奇,只要把那根“限速线”去掉,时速超过40公里也是小菜。这种怪物要是出现在自行车道上,肯定会觉得慢吞吞的自行车特别碍事,于是就左冲右突杀开一条路,冲着冲着,磕着谁碰着谁也在所难免,反正,跟自行车PK起来,电动车是不会吃亏的。
自行车惹不起,行人当然更惹不起了。电动起跑起来飞快,但自恃不是机动车,过个路口、人行横道什么的也不爱看灯不爱减速,要是跟行人狭路相逢,结局大家都能猜得到,行人受伤是一定的,搞不好命都会丢掉。
显然,自行车道已经装不下野心勃勃的电动自行车了,不甘与普通自行车为伍的电动自行车于是批量涌上了机动车道。看来,电动自行车只是用“自行车”伪装一时,打心眼里还是觉得自己完全有资格与机动车同场竞技。
时速三、四十公里,比起自行车的十几公里来,可以完胜,也许是风一样掠过自行车的感觉,让电动车主产生了可以更快、更强的错觉,但常识告诉我们,随随便便一个汽车就可以秒杀他们。当电动车在自行车道上时,觉得自行车十分碍事,但当他们跑到机动车道上时,又让机动车觉得特别碍事。一个电动自行车说起来不算大,但要是跑到机动车道上,基本会挤占一条车道,搞得汽车只能绕行或是跟在后边跑。
碍事也就算了,麻烦的是,电动自行车十分能体现机动车的机动性,经常灵活无比地绕来绕去。很多司机都有跟着电动车受到惊吓的经历,一些电动车会在没有任何预警的情况下,突然拐一把,完全不把身后的汽车放在眼里。也许电动自行车主觉得自己够快,不需要理会旁人,但这种愚蠢的乐观完全是缺乏常识的表现,要是汽车司机正加速超车,电动自行车突然来这么一把,狭路相逢不见得是勇者胜,电动自行车主因此丢掉性命的也不在少数。
跟别人PK也就罢了,更麻烦的是,电动自行车常常起内讧,自己搞窝里斗。同向行驶剐蹭的、相向行驶相撞的,经过路口互不相让的……电动自行车之间的事故形形色色。电动自行车跑得太快,又不爱守规矩,更要命的是制动能力跟速度不匹配,一旦有情况,往往措手不及,如果大家都是电动自行车,撞在一起的风险会倍增。
杭州交警曾经总结过,以往电动自行车死亡事故主要是跟机动车相撞,现在电动自行车之间的死亡事故大有赶超之势。
说到死亡事故,一般人觉得电动自行车不太容易出人命,但即使是电动车跟自行车和行人相撞,死人的也不少。苏州交警统计过,说电动自行车事故中,大概有四分之一会有人死亡,这个数字相当恐怖。
说了这么多,无非是相说电动自行车已经是马路上的“麻烦制造者”,而制造麻烦的基因就是:速度太快。
自行车一般的行驶时速是15公里左右,电动自行车可以快一些,原来的说法是不超过20公里,9月1号开始实施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确认说,如果时速超过20公里,就要纳入机动车管理。不过,这两天又有专家出来辟谣,说电动自行车的标准不受《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约束,要另行制定,可能要放宽一些。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不是随随便便定的,时速超过20公里可能就需要制动性能等相关的配套技术标准,还需要车主有一定的驾驶技能和安全常识,超越这一速度的车辆按机动车管理,会减少很多事故隐患。但现实的情况是,电动自行车厂家胡来,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越跑越快,早就远远超出了标准。如果执行这一标准,厂家利益受损,肯定不干,于是就要背后公关,一公关,标准就会放松。
问题是,放松到什么程度才会让厂家满意?现在的电动自行车,时速随随便便就是四五十公里,大多数体量和重量已经超过了轻便摩托车,如果这都不算机动车,那什么样的车才算“机动”?
最终的方案很可能是,标准放松一些,厂商通过“限速线”把速度控制一些,电动自行车基本也就都堂而皇之地站到非机动车的队伍里。谁都知道,只要一沾机动车的边,什么牌照、驾照、保险一大堆的麻烦事儿就来了,电动自行车的销路会大受影响,但擅长变通的国人,这点事情还是能搞定的。
一方面靠“速度与激情”招揽买家,一方面又穿上“自行车”的马甲规避政策,电动自行车厂商生意兴隆、财源广进,而买家们往往不清楚其中的利害,也乐以跟厂商一块儿钻政策的空子。但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机动车要有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标准,也需要有一定的驾驶技能和交通法规知识,你自以为得到了机动车的享受又规避了机动车的麻烦,但也许更大的麻烦找上门来时,会后悔不已。
“新国标”风声一起,很多电动自行车主骂声一片,认为是多此一举、借机敛财,但如果你留意一下各地警方发布的交通事故通报,可能会改变看法。如果警方说的你也不信,还可以听听保险公司的看法,浙江媒体报道说,由于事故频繁、赔付率高等原因,对于电动自行车的保险,保险公司大多不愿意涉足。
穿上“自行车”的马甲,电动自行车确实一身轻松,牌照不用上、驾照不用考,逆行不扣分、红灯不用管,机动车道随便占、乱停乱放不贴条,喝点小酒也不碍事,反正不是酒后驾车……厂商正是迎合买家的这种心理,把机动车穿上非机动车的马甲卖出去。其实买家也别光觉得这是厂商为大伙谋福利,钱他们是赚走了,出了事,可没人替你兜。还是本分做人为妙,要买就买那种辆确实轻便、跑起来不那么疯狂的电动自行车,太大太重太快的车,天知道安全不安全,因为连个标准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