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起,郑州市交管部门加大对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车辆、摩的的查处。
19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金水路与文化路交叉口看到,交巡警一大队民警正对途经此处的各类机动三轮车进行查处。在40多分钟内,该路口已有8辆各种式样的电动三轮车被查扣,除了拉客搞非法营运的以外,还有多辆是拉着各种建筑材料送货的。
“中心城区查处的机动三轮车,大多是电动三轮车,主要是从火车站、汽车站拉客或者从建材市场、批发市场拉货进行非法营运的,还有一部分是快递或者物流公司送货的车。”交巡警一大队二中队中队长王盈说,除一些老年人和残疾人代步用的小型电动三轮外,大部分电动三轮车都已达到三轮摩托车的标准,驾驶人不仅需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车辆也需悬挂号牌,购买交强险。
交巡警一大队副大队长乔宏雁表示,郑州市城区自2007年就已“禁摩”,所以市区内禁止各类达到机动车标准的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交管部门对于市区闯禁行的电动三轮车,不仅可以处100元罚款扣2分的处罚,还可以对未取得驾驶证的驾驶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和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交巡警一大队自今年年初至今就查扣达到机动车标准的各种电动三轮车600多辆,处罚电动车驾驶人近千人。今后,交管部门还要联合交通、城管、残联等部门加大对机动三轮车的整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