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记者从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了解到,国家四部委对电动自行车产品国家标准修订意见已达成多项共识。其中,新国标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安全项目,部分重要指标应符合如下要求: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蓄电池标称电压不大于48V;最高车速不大于25km/h;电动机标称功率不大于400W;含电池整车质量不大于55kg;可取消电助动要求。据介绍,为加速新国标的出台和落实,四部委将抓紧标准技术条件的修订,同时,将加强生产许可证管理及市场监管、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综合治理,并将推进物联网技术在电动自行车产品的应用,推进行业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