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江西南昌物流企业购新能源车可申请补助

2015/6/16 江南都市报 阅读:43590

『导读』6月15日,记者获悉,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降低能耗,南昌对城市物流领域购买和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将予以补助。

 

6月15日,记者获悉,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降低能耗,南昌对城市物流领域购买和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将予以补助。

 

据介绍,今年南昌在城市物流企业中推广新能源车的总数量为80辆,要求购买用于开展城市共同配送。南昌市财政补助对象是消费者,消费者按照销售价格扣减国家、省级和市级补助后支付。南昌市财政的补助资金拨付对象为汽车生产企业或委托销售单位(不向南昌市以外地区拨付资金)。对纯电动专用车按动力电池容量补助,动力电池容量每1千瓦时补助标准为1400元(不包括铅酸动力电池)。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网友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