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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议南昌首部电动车管理条例:限速、罚款细节等受关注

2015/6/19 大江网(南昌) 阅读:9371

 

 

近日,南昌市首部电动车法规——《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出炉,引发网友广为议论。6月17日,中国江西网发出意见建议征集,在24小时内收到数百条网友回复。记者在梳理时发现,网友们的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电动车上牌、车速限定、违章罚款落实方法、非机动车道道路建设等方面。

  

焦点一:登记

  

留言中,网友力挺“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的管理措施。网友们建议,商家应主动为车辆上牌,协助车主办理登记手续。

  

网友“烂漫的幸福”:规定颁布之前买的超标电动车咋办?不能上牌不让上路?法不溯及既往,是不是可以让之前买的都先上牌?

  

网友“HZHZHZ”:建议登记后才可销售,免除购买者的负担。

  

网友“龙头豹尾”:应先让商家上牌后才能卖,不能卖了又让用户承担,另外要设置缓冲期保护老用户退出。

  

焦点二:时速

  

《条例》中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是网友吐槽热点。80%网友认为,该数值限制太低,应适当提高。过半网友建议,电动车行驶时速应提高至25公里以上。

  

网友“顺其自然”:时速限定15公里太不合理了,骑电动车就是为了方便快捷。现在就是山地自行车时速也不止15公里吧?我觉得在安全范围内30公里差不多。

  

网友“地痞爱说地方话”:我认为,第一,应该允许电动车带人;第二,速度应该限到25码。不允许带人,基本上做不到。最高限速15码,那是扯淡。

 

焦点三:罚款

 

不少网友认为,违章电动车罚款标准过于模糊,如“如何鉴定电动车载人年龄在12周岁以下”、“违章者未交清罚款将受何种处分”。也有网友认为,搭乘电动车方便环保,建议对“电摩的”进行统一化管理。

 

网友“天际青鸟2011”:仅仅以电动车不能带人这一点,(可以带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一人),这就是很不合理。为什么电动车不能带人?设计上不允许???何况你允许带十二岁的小孩,现在十二岁的小孩,比大人长得高,长得壮的比比皆是。

 

网友“jiexing3”:如果驾驶电动自行车未随车携带登记证的,处20元罚款。不交?《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没有下文。管理部门责任不清,如何管理?如果管理不到位或处罚不到,或违章人多难于管理,咋么办?都没有。希望明确责任和权利,及监督方,同时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

 

网友“地痞爱说地方话”:建议允许少量低收入家庭成员从事“电摩的”运输。统一服装、缴纳保险。中国人多,允许电摩载客,节省道路空间。

 

网友支招解决交通乱象

 

闯红灯、堵车时见缝插针、乱走机动车道、交通事故频出,南昌电动车曾一度被成为“马路杀手”。针对这一现象,网友给出不少建议。

 

网友“天际青鸟2011”:最重要的方面,就是非机动车道的设立,我个人认为,有四个车道的道路,都应该设立非机动车道,城市道路管理,应该第一是行人优先,第二是非机动车优先,第三是公交车优先,第四才是私家车。

 

网友“迷人的晚上”:电动车加强管理是迫在眉睫的事情,现在南昌市的电动车到处横冲直撞,根本不遵守交通法,可能也许根本就不懂法。因为电动车经常把自己的电动车骑到机动车道上来。加强管理的同时,一定要加强道路法制建设,要告诉电动车司机,骑车一定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要在机动车道骑车,否则就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网友“泰山一绝”:一要规定街道建设时要规划非机动车道。二要规范销售渠道,从源头上抓起。要科学定义超标车的概念,一旦确定,要禁止销售这类车辆。现在电动车销售一条街上卖的几乎都是所谓的超标车,应该说科学进步了、社会发展了,城市的构架拉大了,更需要电力持久,有一定的速度的电动车,这也导致了所谓超标车的市场需求。要禁止超标车就得从生产、销售开始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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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最新评论

汽车那也是到处乱跑的 德行还不是一样 跟汽车电动车有什么关系

原评论:
2016/6/27 12:01:07 0 0

应该上牌,这样才能像汽车一样有效管理

原评论:
2015/6/23 10:23:07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