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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默许”到“合法”电动车何时不再尴尬

2007/4/27 楚天都市报 阅读:3050

近日,在楚天都市报举办的电动车行业研讨会上,武汉市交管局新闻发言人姚信民透露,武汉50万辆电动车,有望集中上牌照。

此前,武汉交管部门对电动车采取的是“规范行驶、默许上路”的管理模式,此次为电动车集中上牌后,意味着武汉市民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骑行电动车“合法”上路了。

电动车,曾被公众形象地比喻为城市平民的现代化交通工具。有人统计过,电动车的购买成本是摩托车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使用成本大约是摩托车的20%,正因为它成本低,效率高,日益为市民百姓所喜爱,再加之具有电动、脚踏两种功能,既利于出行,又方便锻炼,许多中老年人对它更是情有独衷。

然而,就是这样一款有着广泛市场基础的大众化交通工具,其遭遇却是阴阳两重天,在不同的地方有着截然不同的命运。尤其是在沿海一些经济发达地区,一方面,当地政府将电动车生产企业当着朝阳产业予以扶持,从中获取巨大的利益,另一方面,又视电动车为洪水猛兽,全面禁止上牌、上路,令市民对电动车徒有心动,难以行动。

更有甚者,由于缺乏政策规范,有些地方对电动车的态度忽冷忽热,模棱两可:时而开禁,时而设限;一边默许电动车的生产、销售,一边又不发放牌照,使得市民手里的电动车往往成了被交管部门反复罚款的冤大头。政策的不稳定性导致市民无所适从,花数千元买来的新车,一夜间就有可能变成一堆废铁。

电动车为何会面临“一国两制”的尴尬局面?一些“禁电”的城市给出的主要理由是:电动车妨碍了公共交通秩序,加大了城市道路交通压力。

而我们知道,武汉市是中部地区的特大城市,由于种种原因,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要明显滞后于沿海地区,交通资源并不富裕。那么,当50万辆电动车上路后,会不会给城市交通带来同样的难题?显然,武汉交管部门对此有过充分的估计,也采取了相应的对策。首先,他们将电动车定位于“非机动车”,只允许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也就基本上保证了交通主干道不会承受额外的负担;其次,他们对电动车的时速、噪音等技术指标有严格的要求,只有符合相关规格标准的电动车才准许上牌上路,这就从技术层面上为电动车的安全行驶提供了保障。尽管这样做必然要加大交管部门的监管难度和工作量,但市民群众确实能因此而得到便利和实惠。

这也说明,有些事情不是不可为,关键在于是否想为之。在如何对待电动车的问题上,中部地区能做到的,其他地方,特别是城市交通设施要优越一些的地方,也完全能够做得到。诚然,不同的城市可以有不同的出行工具选择,但政府出台的每一项公共决策,都必须诉诸民意,必须考虑到所涉及群体的合法权益和根本利益,这应该是一个普适的原则。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无可非议,但处理问题并非只有“禁电”这一条路可走,完全可以通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限制公车使用率、大力发展城市公交等措施来解决,在这些手段没有穷尽、甚至根本就没有去强调之前,就对电动车搞“一刀切”,实际上反映出的是政府公共决策的倾向性问题,这样的工作思路,也明显有悖于公平、倾向弱者的现代执政理念。

在同样的国度,面对同样的国民,同样的交通工具却“南橘北枳”,这种混乱的局面还要维持多久?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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