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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都4种办法发还被盗自行车

2007/4/28 法制日报 阅读:10859

车上钢印和手里车本能对上

手里钥匙能开车锁

能说出车的特殊记号

丢车时间和地点能和警方资料吻合

本报记者 张亦嵘

怎么发还老百姓被盗抢的自行车,是这次打击偷盗自行车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面临的一个难点。
 
怎么来证明这辆破案后收缴的自行车就是失主丢失的车呢?这也是许多公安机关面临并需要解决的问题。

记者今天随同公安部、中央综治办等6部门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督导组来到江西省南昌市。据当地警方介绍,3月2日,打击偷盗自行车的专项行动一开始,南昌市公安局洪都分局就打掉了一个自行车销赃团伙,收缴了221辆赃车。案子审结后,洪都分局急丢车人所急,积极想办法发还群众被盗的自行车。

记者问起他们是怎么发还这些收缴的自行车时,该局刑警大队长指着分局机关院子里放着的一百多辆自行车说,他们有这么几个办法发还群众被盗的自行车:一是以前车上有钢印的自行车,能和群众手里的车本对上,这就证明这车是失主的车;二是有些车锁没有换,群众如果手里有这车的钥匙,能打开锁,也能证明车是他的;三是有些群众的车有特殊的记号,他说的这些记号,和他指认的车上的这些特征能对上,就能证明车是他的;四是丢车的人能说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丢的车,这些情况和警方破案时掌握的情况一致,就说明车是他的。总之,试着来,只要心里有群众,想办法是不愁发还不了群众被盗的自行车的。

记者了解到,目前,收缴的221辆自行车中已经有60辆被群众认领。该局领导表示,“五一”节前还要继续发还群众被盗的自行车,让群众从打击偷盗自行车的专项行动中得到实惠。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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