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南昌市首部电动车法规——《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出炉,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议和吐槽。有人评论,这是史上最坑人的电动车法规。大家普遍对以下三点表示不满:
近日,南昌市首部电动车法规——《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出炉,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议和吐槽。有人评论,这是史上最坑人的电动车法规。大家普遍对以下三点表示不满:
不满1、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15年前的老国标都已经规定最高时速可以达到20码,为什么南昌市竟然还要倒退到15码?80%网友认为,时速限定15公里太不合理了,骑电动车就是为了方便快捷。现在就是自行车时速也不止15公里啊。
不满2、驾驶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为什么要规定12岁?是不是时刻需要向交警证明,坐在后面的小孩真的未满12岁?现在有的12岁小孩比20岁的小伙子还胖,怎么办?
不满3、载物重量不得超过15公斤,车把不得悬挂物品;
为什么只允许12岁小孩乘坐,为什么仅仅让带15公斤的物品,是不是随时要带杆秤?另外车把上不得悬挂物品,太模糊了,难道挂一串钥匙也不允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