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消息]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对天津、江苏、浙江、上海、山东、广东、四川等7个省、市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进行了质量抽查,结果将近三成的产品不合格,抽样合格率仅为73.8%。
这次国家质检总局的抽查结果表明,大型电动车企业的产品质量继续保持了较高的水平,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0%;而小型电动车企业的产品质量问题却成了“老大难”,合格率也仅为65.7%。总结抽查产品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主要是涉及了最高车速超标,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达不到标准要求,脚蹬间隙不合格,鞍座调节夹紧强度达不到标准要求,把立管静负荷不合格,欠压过流保护功能不合格等方面的问题。
国家质检总局补充道,存在质量问题的电动自行车极易失控,从而会增加事故发生率,也成为消费者身边埋着的“隐性炸弹”。秦晓蕾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