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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开展超标电动车整治 交管部门限期淘汰燃油助力车

2015/8/7 中电动车网 阅读:24501

『导读』近年来,有着摩托车一样的外形和速度,却不用上牌照、不用交保险的助力车,成为大众代步主要交通工具。8月6日,记者从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获悉,自8月3日起,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淘汰燃油助力车整治工作。

 

近年来,有着摩托车一样的外形和速度,却不用上牌照、不用交保险的助力车,成为大众代步主要交通工具。8月6日,记者从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获悉,自8月3日起,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淘汰燃油助力车整治工作。

 

市场上的助力车大多数超标

 

近期,记者走访了市区集中销售电动车、助力车的经营场所,不管是人们熟知的摩托车品牌或电动车品牌,助力车都是主打产品。助力车成本低、手续简便成为市民出行工具的首选,当客户需要上牌时,就挂上摩托车的黄牌,当客户不想上牌时,就教顾客咬死一句话“我这是助力车,不用上牌的”。助力车这个免死金牌既可以成为招揽顾客的法宝又可以逃避执法部门的监管。

 

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三大队车管所所长樊宏才告诉记者,据相关数据统计,近年来,在江西省因交通事故致死的案例中,有近九成以上的死者来自超标助力车驾驶员。樊宏才说,超标电动车、助力车的速度已经达到摩托车的标准,早超出了非机动车的范畴,九江市场上所销售的电动车、助力车基本不符合国家标准。

 

“早在2012年时,九江公安交管部门曾联动多部门拟出了暂行管理办法,让助力车车主买保险,上牌照。并且对涉嫌违规销售的场所进行排查、备案。但是随着电动车、助力车市场的兴起,商家将车辆的时速也越做越大,以至于在2013年时就停止了车辆登记,严重超标的助力车是无法上牌的。”樊宏才说到。

 

交管部门限期淘汰燃油助力车

 

记者了解到,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技术要求”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标准为: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每小时,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公里。

 

樊宏才说,“不符合上述标准,就不能称为电动自行车,不属于非机动车范畴。就目前的状况来看,市面上90%的“电动车”不符合非机动车的标准,属于超标助力车。”

 

记者从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获悉,从2015年8月3日起至12月20日止,2012年12月31日以后销售的不予登记挂牌,对于已经上路行驶的超标助力车实施过渡期临时登记使用、限期淘汰管理措施。如果市民需要办理超标助力车临时登记,须交验车辆,并提供驾驶人身份证、购车发票和机动车保险凭证,超标助力车上路行驶也将参照摩托车通行的有关规定,驾驶人必须持有摩托车类驾驶证,且驾驶时戴安全头盔。

 

同时,交警部门提醒助力车车主,由于助力车没有购置任何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相应的经济责任只能由助力车车主全部自行承担。

来源: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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