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从2016年1月1日起,江门市10万辆超标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相关职能部门将从严查处仍然非法销售、改装、维修超标车辆行为。
近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季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明确要求,从2016年1月1日起,江门市10万辆超标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相关职能部门将从严查处仍然非法销售、改装、维修超标车辆行为。
早在2013年6月,江门市就发布了《关于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实施过渡期管理的通告》,明确表态要在2016年1月1日起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此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只是对上述《通告》的重申,并不让人感到意外。事实上,超标电动车已然成为江门交通的重大隐患,前段时间接连出现几宗超标电动车伤人事件,正是这座冰山露出水面的一角。
值得探讨的是,上述《通告》虽然已颁布两年,并定出一个逐步整治的路线图,但相关部门仅在公布之初雷厉风行地执行了一阵子,没过多久,超标电动车又再泛滥起来。至今,在主城区的道路上仍然可见无牌无证的超标电动车上路甚至违规行驶的现象。笔者担心,目前距超标电动车禁止上路还有几个月的时间,在限期到来之时,我市能否真正实现超标电动车绝迹的目标呢?
因此,相关部门应意识到此项工作的严峻性,并可能对江门社会稳定和发展所造成的影响,利用剩下的时间做足做好准备工作。
首先,做好超标电动车主的思想工作。性能还很好的超标电动车突然不准上路了,对车主而言无疑是一个经济损失,而车主多是底层人士,这种损失可能会被放大。因此,相关部门应通过各种渠道做好宣传工作,让其明白驾驶超标电动车的危害。还可学习其它城市的经验,开展“超标电动车换自行车”或是“超标电动车换公交车卡”的活动,最大限度降低车主的损失。
其次,做好超标电动车的整治工作。任何法规的出台,都不可能仅靠利益受损者的自觉而为,而必须辅以国家机器的强力执行。而且,由于超标电动车的数量巨大,遍布城乡各地,要使整治取得成效,不应仅由某个部门独力行动,而必须由一个部门牵头,几个部门配合行动,才可能打赢这场战斗。
再次,做好后续的交通疏导工作。超标电动车禁止上路后,这个人群的出行需求只能流向其它途径,这必然会对其它交通出行方式造成一定冲击。相关部门应有预见性,及早做好准备工作。比如,加大对公交系统的建设力度,让公交变得更加便捷,吸引原来的“电动车一族”变身为“公交一族”。同时,还可能有部分电动车主转而使用三轮车或残疾人车,相关部门也应做好整治这些车辆的预案,防止出现另一种交通乱象。
此外,还应做好利益受损行业的扶助工作。超标电动车禁止上路后,快餐、快递、送货等行业可能会受到一定冲击,这些行业为了保证自身利润,可能会把成本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最终增加市民的生活支出。因此,相关部门应对那些受冲击行业予以一定的扶助,让其实现“软着陆”,消除有关负面效应。
来源:江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