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 资讯 > 行业热点 > 正文

银川自行车管理办:擅自涨价要受到处罚

2007/5/11 人民网 阅读:4568

自行车停车费虽然数目不大,但看管人员擅自涨价让很多市民不满。银川市兴庆区自行车管理办工作人员提醒,遇到看管人员不按规定收费,市民应积极投诉。

银川市刘先生反映,5月8日晚,他将自行车存在南门广场的存车点。按规定,从8点20到9时许存车费为0.2元,但看管人员却收取0.5元。无独有偶,银川市沈女士4月30日在新华东街大中电器门口存放自行车,晚8时许存放,9点20取车时,看管人员也收取0.5元费用。沈女士说:“该停车点立着一个收费标准牌,上面明确写着晚上7:00-10:00期间存放自行车应收0.2元,但看管人员却说,他们一直都收0.5元。”

据了解,大多数不按规定收费的情况都发生在晚上。这段时间不仅停车点比较少,而且管理部门下班,市民即使不满也无处投诉。针对这种情况,银川市兴庆区自行车管理办工作人员称,虽然管理人员经常不定期地到各停车点检查,但要更好的规范看管人员的行为,还需市民积极协助。市民如遇到不按规定收费的情况一定要积极投诉,如果是下班时间,可于第二日继续投诉,工作人员会根据投诉对相关停车点和管理人员进行调查,如属实则会对其进行相应处罚。(邵珍珍赵婷婷)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网友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