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海口的第一辆电动自行车出现在2002年。在海口电动车历史的前十年时间里,这个当时的“新型交通工具”在海口逐年增长,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12年,海口的电动车保有量约20万辆。
海口的第一辆电动自行车出现在2002年。在海口电动车历史的前十年时间里,这个当时的“新型交通工具”在海口逐年增长,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12年,海口的电动车保有量约20万辆。
由于禁摩、公交系统不发达、价格便宜、操作简单、海口城市面积不大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海口的电动车数量迅猛增加,只花了两年时间就走过了过去十年走过的路,截至2014年,海口的电动车保有量已超过40万辆。
然而,电动自行车给海口市民出行提供方便的同时,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统计,海口2007年以前每年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不到50起,2008年以后每年发生80起以上,2011年上半年发生事故83起(死亡11人,受伤103人),规范电动车管理已势在必行。
2012年1月1日:《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实施
为适应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需要,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保护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制定专门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在此背景下,《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办法》颁布后60日内,海口质监部门会同市公安交通、工商、环保部门,将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编入《目录》,向社会公布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厂家、产品种类、品牌、型号等。
在《办法》开始实施的时候,海口电动车迎来了“上牌潮”,数十万辆电动车在市区内多个上牌点排起了长龙,为了顺利上牌,不少人早早就起床去拿号,高峰期的情形不亚于春运时买火车票。
经过交警部门加班加点的工作,海口交警为全市超过40万辆电动车进行登记上牌,其中大部分是“黄牌”的超标电动车。
2014年7月1日:超标电动自行车禁上路
2014年7月1日起,海口市所有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准上路,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照(办法)相关规定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查处。对于当时超标的电动车可以有两种出路:一是及时到超标电动自行车注销办理站点办理牌证注销手续;二是置换合格电动自行车或将车辆交给有资质回收报废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企业进行报废。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临时通行许可期限届满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处1000元罚款。
此后,市场上再难觅超标电动车的身影,但也有市民发现,一些看起来明显“超标”的电动车也挂起了“蓝牌”,“蓝牌不蓝”开始引起一些市民的质疑。
2015年7月20日:部署“史上最严”措施整治电动车
2014年,海口完成了31万辆超标电动车退市工作,但现在电动车保有量已有50万辆,平均每4.6人就拥有1辆电动车,且以日均500辆的速度在增加。由于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问题是市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海口市并决定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电动车交通乱象整治工作,严查严治电动车占道行驶、闯红灯、逆行、违规载人载物等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