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不要只是一味的去限行电动车,有市场却不给‘准生证’,‘黑户口’的问题不解决,电动车的城市交通问题就无法根治。
“电动车被入重点查处对象,你不担心吗?”“担心归担心,骑还得骑,他们要查,就让他们查好了,真要查了,就找他们说理。真讲不通也就算了,要不然放在那儿,看着都来气!” 这是某地市民对当地禁电动车的反应。
管制滞后,难道就该百姓来承担后果?笔者认为,作为城市的管理者应综合部门、专家、市民等各个方面的意见,从交通、环保、安全等多个角度权衡利弊,及早给市民明确表态是提倡还是封禁,避免出现商家合法销售的商品买回家却成了非法交通工具的尴尬。
管理部门在电动自行车上柜销售后迟迟不做任何反应,直到觉得电动自行车已造成或将要造成麻烦时才突然宣布禁行,“套牢”了所有购车者。
禁行令使电动自行车成了不能上路的废品,但是老百姓花几千元买来的东西,总不能当废品卖了。
警察对电动车进行管理是应该的,但如何对电动车进行规范化管理是一个社会问题,政府部门为什么不可以参考别的地区进行因地制宜的制定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政策法规?如果一直遵守旧的(电动车)标准,电动车行业的萎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