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是一个方兴未艾、大有可为的朝阳产业。在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期的两次起落后,电动车已步入第三个发展阶段。随着电动车兴起,其质量问题也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经过几年的发展,特别是新技术的应用,电动车的总体质量水平有了很大的发展,生产企业的质量意识也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仍有相当的企业不注意一些细节方面的“质量”问题。例如型号与命名、蓄电池及控制器、反射器、把立管和鞍座、油漆电镀件、使用说明书等。
一、电动车型号与命名
严格意义上讲,型号与命名不能算“质量”问题,但实际上尚有部分企业不能正确编制电动车型号。在GB17761-1999《电动车通用技术条件》中,有关电动车型号编制均有详细规定:电动车型号由四个部分组成,前两位字母冠以“TD”——代表“电动车”,第三位字母代表车辆型号(男式/女式)及车轮直径(405-610mm),最后一位字母代表电动机与驱动轮之间的传动方式(轮毂式电机为轴传动,代号为z),在第三位字母和最后一位字母之间为工厂设计顺序号。例如:型号TDL01Z表示女式车架、车轮直径为560mm、轴传动、工厂设计顺序号为01的电动车。所有企业都应按该标准对电动车进行命名,每一款电动车应具有“唯一性”的型号命名。但在检验中发现,部分企业未按标准对电动车进行型号命名,更有甚者,为了达到套牌的目的,将完全不同的车型命名为同一型号。
即使每个企业都按电动车标准进行型号命名,但不同企业之间,相同的车辆型号,其实际车型却可能截然不同。为了进一步区别不同车型,每一款车型在开发时均冠以直观的“雅号”,如:一米阳光、世纪凌鹰、 游艇等等,这些人性化的命名,直观、亲切、易记,符合区别不同车型的需要。但是,这与标准规定的型号命名方式不同,有些企业在产品合格证上却只标注“雅号”,而不标明标准规定的型号。
二、电动车电池及控制器
电动车电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容量虚标上,也许这是电动车企业与电池企业的默契,无非是夸大其辞,误导消费。例如:10Ah(2hr)的电动车电池,被标成12Ah(10hr)或14Ah(20hr)。电动车控制器的问题反映在欠压过流保护值设计不合理,或者说实际值严重偏离了设计值。例如:36V的电动车铅酸蓄电池,电动车行业内通常将欠压值设计在31.5V,个别企业的欠压值却为26-27V,本意是提高续行里程,但这样造成对电动车电池深度放电而极大地缩短了电动车电池使用寿命。有些企业为了提高电动车的车速及爬坡能力,控制器限流值设计偏大,使电动车电池经常处于大电流放电状态,缩短电动车电池寿命,并使电动车电机温升过大,电机长时间发热引起磁钢退磁,降低电机工作效率,最终导致电机过早失效。
三、电动车反射器要求
虽然反射器在GB17761-1999标准中是一般项,但实际上却应是涉及骑行安全的项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此项目也有相应的规定。根据GB17761-1999标准,反射器的光学性能要求须达到QB2191-1995《自行车反射器》标准规定的最低等级要求。在各类检验中,绝大多数企业认为新款电动车已具有前灯和尾灯,且这是一般项目影响轻微,对此要求置之不理。实际上灯光是作为一种主动安全要求,反射器是作为一种被动安全要求,灯光不能替代反射器的功能。例如:机动车已具有完善的照明灯光系统,但对反射器仍有严格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的2005年第137号公告中规定:从2005年12月1日起对机动车回复反射器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可见回复反射器的重要程度。电动车属于交通领域的弱势交通工具,电动车企业应更多地为消费者的安全考虑,关注细节,完善电动车内在品质,确保使用者安全。
四、电动车车把与鞍座
在电动车标准中与车把和鞍座有关的质量项目有把立管和前叉立管的力矩、把立管力矩、把立管静负荷、把横管和把立管的力矩、把立管安全线、鞍座调节夹紧强度、鞍管安全线等七个项目,其中有五个项目属重要项,两个为一般项。
在一些新款车型中,尤其是一些小轮径的简易车,其把立管设计得比较长,但未相应加强把立管强度,致使在把立管静负荷试验中出现不合格。另有一些简易款车型的鞍座调节夹紧强度不合格,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鞍座夹板和座夹材质软、啮合不到位,故承受不了垂直方向施力而转动,另一方面是由于鞍管与车架立管结合部位设计不合理,尺寸配合不好或紧固件选用不当等,造成在未达到规定的水平力值时鞍管相对于车架立管转动。
电动车标准规定把立管和鞍管均应有安全线标记,这是最简单的问题,但在检验中仍会不时出现漏标安全线标记的情形。
五、油漆电镀件
豪华款电动车由于车体大部分被塑料件覆盖,外露铁件很少,所以有些企业不重视油漆电镀件质量,其铁制结构件存在漏漆、漏涂现象。简易款车辆由于外露铁件较多,为了美观,外露铁件大多是电镀件,许多企业不具备控制电镀件质量的手段,仅靠感观评定其质量,致使不合格产品乘虚而入,造成电动车使用不久,车体即出现锈蚀现象。其实,细节往往决定成败,好的外观也是提升电动车品质的措施之一,所以生产企业既要注重产品内在质量,也要重视产品的外观质量。
六、电动车使用说明书
在电动车检验中发现说明书项目不合格具有普遍性,大部分企业均未按电动车标准规定编制使用说明书。其实,电动车说明书是最容易合格的项目,只需按电动车标准要求将应当明示的内容印刷在说明书上即可。按国家标准规定,企业应当在说明书中标明的要求有以下三种:
1、电动车安全使用建议及警告;
2、电动车主要部件的正确使用方法;
3、电动车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
以上三方面的内容,除了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随不同车型有所不同外,其余两项大都是一致的,完全可以印刷在通用说明书中,而主要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和特殊要求可以单独印刷,形成某一车型的专用说明书,或用插页或单页等方式,附在说明书中。
电动车是一个充满希望的产业。细节决定成败,习惯成就未来,希望企业能养成良好的质量控制习惯,更全面地控制产品质量,为中国新一轮的交通革命而努力。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