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西安市开展城市治理专项工作以来,西安交警加大了对非法营运两三轮的整治工作。
电动两三轮车非法运营、闯红灯、走逆行、乱停乱放不仅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而且扰乱了客运市场秩序还形成了交通事故隐患更有损城市的文明形象,一直以来交警也只是检查后扣车,而近日,西安交警新城大队在查处一辆非法营运的三轮车时,采取了对车辆进行司法鉴定,证实车辆属机动车,车主因无牌无照驾驶被交警部门处以行政拘留。
这是西安首次对超标电动车启动第三方专业鉴定,而驾驶人张某也成为西安本地非法驾驶电动三轮车被依法拘留的第一人。
3月22日下午3点多,交警新城大队解放路中队在辖区开展整治违法三类车行动,在五路口十字检查一辆蓝色无牌珠峰电动三轮车时,36岁的驾驶人张某无法提供驾驶证信息以及车辆号牌,民警依法将其查扣。随后经陕西中正机动车物证司法鉴定所鉴定:该蓝色无牌珠峰电动三轮车尽管以蓄电池为动力,电机驱动用于载人,但其已经不属于电动自行车,经专业机构进行排除比对,同时对照同类型摩托三轮车判断,属于机动车,其类型为三轮摩托车。
交警新城大队安监中队中队长高治国说:“经过民警现场查询,张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照驾驶。而民警对这辆车进行查询,也没找到可以挂牌的的对应序列,属于无法挂牌的超标情况。”交警新城大队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元并处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并于4月5日将张某送往西安市拘留所执行。
西安市开展城市治理专项工作以来,西安交警加大了对非法营运两三轮的整治工作。决定依法严厉打击治理两三轮车违法营运载客行为。即依照《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严禁非法营运的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等车辆上道路行驶”作出扣留车辆,罚款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处罚。
特别是针对查扣的两三轮车辆,经质监部门鉴定符合国家非机动车标准的,依法作出处罚;经鉴定属于超标车辆的,按照《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禁止“超过国家电动自行车标准的电动车、超过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的机动轮椅车、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按照机动车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理。依据《道路交通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来源:阳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