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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明起开展机动车、电动车专项整治

2016/6/2 华西都市报 阅读:9029

『导读』宜宾市交通运输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机动车、电动车专项整治的通告》,整顿时间将从6月3日起施行。

记者从宜宾市交警支队获悉,按照宜宾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改善道路通行条件,缓解交通拥堵,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翠屏区人民政府、宜宾市公安局、宜宾市城管执法局、宜宾市交通运输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机动车、电动车专项整治的通告》,整顿时间将从6月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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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通告的整治对象为机动车(包括两轮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重点违法行为的内容包括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机动车和电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电动车违反规定载物(比如:加装雨蓬)、电动车占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专项整治期间,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将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


宜宾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5月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战果显著,降低了事故发生率,查纠摩托车、电瓶车违法车辆共计7343辆。其中:非法改装(加蓬)摩托车 37 辆,电瓶车212辆;两轮摩托车超员74辆;电瓶车违法载人268辆;闯红灯摩托车15辆,电瓶车98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摩托车49辆,电瓶车393辆;其他违法行为摩托车66辆,电瓶车195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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