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记者从怀化市公安局获悉, 为扎实抓好电动车整治工作,原本规定城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允许上路行驶至 2016年12 月31 日,现在允许上路时间延长至2017 年底。
据介绍,这一时间变动主要是因为公安交警部门做了大量专项工作调研,考虑到目前城区公交覆盖率较低,公共交通欠发达,实行超标电动车禁止上路,广大车主确有一定经济损失等因素,为此,公安交警部门对城区电动车整治方案进行了完善。
据悉,怀化公安部门将在充分汲取2015 年城区推行限摩规电整治经验基础上,采取稳妥推进的原则,突出三项措施规范城区电动车管理:一是将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纳入城区交通违法整治重点,从严查处电动车闯红灯,逆行和三轮车违反城区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组织公安交警、工商、质监、商务等部门,联合开展违法销售超标电动车整治;三是公安交警、城管部门在人行道规范设置摩托车、电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的基础上,开展摩托车,电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整治,规范城区摩托车、电动车、非机动车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