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电化新疆”决策部署,科学指导全区“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发布《自治区“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到2020年,新疆将新增集中式充电站180座,分散式充电桩13800个,以满足全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规划》还提出了在公交车、物流车、环卫车、景区车、出租车、公务车、私家车等7个领域推广电动汽车、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工作计划,在部门分工协作、政策措施、融资模式、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此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规范全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活动。
《管理办法》明确了充电设施的概念、主管部门、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和运营主体专业化;建立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制度;为便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制,将项目审批权限放到地(州、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建立自治区运营商管理目录,充电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应提交专业运营商建设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