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市民有意购买新能源汽车,但苦于没有充电设施而止步,“十三五”期间第一批30项重点民生工程之一的库尔勒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站(桩)工程的实施,将为库尔勒市各族市民带来利好。目前,正在编制《库尔勒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及自治区“电化新疆”决策部署,科学指导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效保障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充电需求,库尔勒市启动了库尔勒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站(桩)工程,并结合库尔勒市公交服务领域发展现状,计划在“十三五”期间新建8座充电站、1000个充电桩。
10月25日,从库尔勒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获悉,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站(桩)工程,计划建设年限2017年——2020年,总投资33000万元。已初步选定在8个公交首末站建设8座充电站、1000个充电桩,先从新能源公交车辆开始推广。未来可根据社会充电汽车推广应用情况,在公交车首末站内再增设充电桩,兼顾社会车辆充电。
与传统燃油汽车相比,电动汽车的推广普及应用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大力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对于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汽车行业上下游产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稳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电动汽车,对城市大气污染治理,促进节能减排,提升城市形象有重要作用。按照《新疆“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到2020年,全疆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到28800辆,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3.024万吨。“十三五”期间,随着电动汽车发展和充电设施售电量的增加,将逐步扩大新能源消纳利用空间。预计2016-2020年,全疆由电动汽车产业所产生的增供电量,可消纳320MW的风电和492MW的光伏电能。
据了解,库尔勒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站(桩)工程计划明年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