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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电动车整治:新建建筑每户要配充电车位

2016/11/8 南国今报 阅读:11486

充电不规范,往往是造成电动车火灾的重要原因。柳州市日前印发《柳州市防控电动车火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简称《工作方案》),对电动车停放管理、充电库(棚)建设等有具体的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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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作方案》,柳州市成立专门指挥机构,负责全市防控电动车火灾专项整治的工作计划、统筹推进、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指挥机构下设包括电动车销售市场整治、电动车使用管理整治、电动车停放管理整治、公共消防设施整治、火灾隐患整治等,形成联动,集中开展防控电动车火灾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六个方面措施,包括规范电动车市场销售、严格落实电动车入户规定、清理居民住宅和村民自建房门厅、楼梯间和楼道、规范电动车停放管理、构筑立体防控体系、开展消防宣传培训等。其中要求,严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经国家强制认证的电动车入户上牌,通过上牌登记管理清理掉一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在规范电动车停放管理方面,要推进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等。


电动车充电库(棚)建设存在缺陷,往往是造成电动车火灾的重要原因。《工作方案》提出电动车充电库(棚)建设指导性技术规范。如优先在室外安全区域设置电动车停放点,电动车停放点应按照方便群众的原则分散设置。新建建筑应同步设计、建设电动车停放点,在2辆/户配置电动车停车位的基础上,应按照每户不少于1个充电车位的标准配置充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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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设在建筑物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库,不能与汽车库划分为同一个防火分区;不得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存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分组停放,每组停车数量不宜超过50辆,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低于6米。


室外独立设置的电动车充电库(棚)的设置,则要求采用不燃材料搭建,保持敞开并具备挡避风雨功能等。同时该技术规范对电气设施、消防设施的设置提出详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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