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上午,鹤山市交警大队和市场监管局开展查处超标电动车行动,首次运用雷达测速仪测试车速。联合行动组先后突击检查了沙坪城区多家电动车行,逐一查看多款车辆,对于车身大小与摩托车类似,怀疑超出国家标准的电动车,执法人员要求店家出示相关产品合格标志,按照顾客购买的出店标准,将后视镜、电池等配件全部安装好,然后现场称重。检查的结果显示,抽检的5辆电动车重量分别达到42至82公斤,明显超出国家规定不超过40公斤的标准。
随后,交警部门还运用雷达测速仪,在狭窄的街道上试验这5辆电动车的速度。测试显示,5辆车的时速为25至35公里,也超过了国家规定不超过20公里的标准要求,全部属于超标电动车。为进一步摸清这些车辆的各项数据,鹤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了查扣。
据了解,在去年底超标电动车牌照失效、禁止上路后,鹤山市已经组织过多次针对流通市场、路面行驶的检查行动。但在销售环节,目前依然发现有商家继续违规销售超标车。
执法部门提醒经营者,切勿再销售这类车辆;市民也不要选购超标电动车,以免为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市交警大队车管所所长钟国威表示,公安部门在“春雷风暴”行动期间,会加强超标电动自行车和燃油助力车的源头销售和路面管理,更好地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按照规定,电动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直观指标包括:整车重量不超过40公斤,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此外,电动车国家标准还包括电池功率、轮胎宽度等多项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