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 资讯 > 行业热点 > 正文

郑州:新建住宅每户须有1个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

2016/12/24 中电动车网 阅读:9978

郑州市建委以《郑州市住宅可容纳担架电梯设计导则(试行)》《郑州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建设技术导则(试行)》等在内的5个审查要点和设计导则为内容,组织建筑设计企业、电力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单位召开宣贯会,对这些导则进行编制说明、内容解读及答疑。


郑州:新建住宅每户须有1个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


新建住宅每户须有1个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


随着郑州市人口数量的快速增长,电动自行车数量也增长较快。一些老旧小区的电动车用户私拉电线充电引起火灾的现象,严重威胁到了小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郑州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建设技术导则(试行)》 ,包含了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充电管理系统、安防消防系统的建设标准和质量技术要求,已通过专家评审。


导则明确,新建住宅建筑应按照每户不少于1个充电车位的标准配置充电设施,按照地上每辆1.3平方米,地下每辆1.6平方米进行面积核算。地面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应预留不少于1个电动轮椅车或电动三轮车充电位。充电库停车大于500辆应设置2个或以上出入口,出入口不小于1.8米宽,车辆分组停放,每组50辆,库内净高不低于2米。充电系统应采用全自动微电脑智能控制,实时监测电流电压等信息,设置充满自动断电、防盗等功能,用投币、刷卡、网络支付等付费方式。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网友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