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全省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产品监督抽查,抽查了杭州、宁波、温州、湖州、金华、台州、丽水7个地区21家企业的21批次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产品,不合格0批次,批次不合格率为0。
消费指南:
1、根据自己电动自行车所使用蓄电池的类型、额定电压和容量来选择匹配的充电器。特别需注意的是,锂离子电池有专门的充电器,即使电器参数一样,也绝对不允许使用铅酸蓄电池用充电器。
2、购买充电器必须根据自己电动自行车的充电接口进行挑选,如果是三芯“品”字接口充电器,必须要测量蓄电池的正、负极是否和充电器一致,即充电器输出的正极要对应电动自行车充电接口的正极,充电器输出的负极要对应电动自行车充电接口的负极。千万不要搞反极性,否则会损坏充电器和蓄电池。
3、在购买时尽量选择大、中企业的产品。大、中企业一般给整车厂配套,而整车厂对部件的采购有相应的考核办法,质量上相对较有保障。消费者主要通过产品的外观来观察,检查充电器的壳体上是否有标注执行标准,是否标明了生产厂家的厂名、生产地址及联系电话,有无产品的生产日期等信息。坚决不买“三无”产品。必要时,要求经销商提供所选产品的检测报告。
抽检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