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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电动车停车收费五花八门尚未有标准

2007/6/8 海南特区报 阅读:4283

“在外面停车场,每次停放被收取的费用也是五花八门,有的收0.3元、有的收0.5元、有的收1元。上述收费哪种属于乱收费?物价部门对此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前天,家住在龙昆南路的冯先生来电称。

市民:

电动车停车费为多少?

冯先生说,他住在海口龙昆南路一小区,3月份买了辆电动车回来作为上班交通工具。

冯先生说,他的电动车停放在小区露天停车场,刚买回来时小区保安都向他收取0.5元的停车费,过夜要3元钱,一天停放车辆就得支出5元钱。为了少交点钱,他只好向物业公司办理月卡,现在每个月向物业交35元停车费,每月比摩托车停车费还要贵5元。物业公司给他的解释是,收费是按规定收取,没有违规行为。没办法,他只好每月如数向物业公司交钱。

冯先生称,海口好多街道露天停车场,停车费也是五花八门,有的收0.3元、有的收0.5元、有的收1元。为此,他想知道电动车停车收费应为多少?

调查:

收费标准五花八门

海口小区、街头停车场对电动车收取停放费到底是多少?记者为此进行了一番调查。

在调查中,海口吉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中新花园,物业公司向有电动车的业主收取15元/月的停车费;海南国贸物业管理公司向国贸花园业主收取的停放费也是15元/月;而海南龙力物业有限公司向住户们收取的停放费是每月10元。

管理国安大厦的海南国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陈经理表示,该公司几个停车场都承包给了私人管理,但该公司要求停车场收取的摩托车停放费是25元/月,电动车便宜点,20元/月。

冯先生所在的小区物业公司王总表示,他们是参照海口市物价局规定的摩托车停车收费标准来向业主收取电动车停放费用,原本是收取25元/月。但是小区有车业主还用小区公用电源给电动车充电,所以多收了10元电费,即每月35元。

在海口海秀路、海府路、龙昆南等街头露天停车场,有的停车场收取的电动车停放费为1元/辆·次,有的0.5元/辆·次。在彩虹天桥附近一露天停车场,车辆管理员告诉记者,如果车主在停放时不问价格,每停放一次就收1元,问了就收0.5元。她说:“我这样收费可没违规,有时多收0.5元是想买瓶水喝,大热天看车,车主应给我点买水钱吧!”

说法:

目前还没有停放收费标准

海口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说,按照规定,停车场必须在收费点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停车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费方法、免费停车时限以及投诉、举报电话。而根据海口市《各类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凡是进入宾馆、酒店、商场与娱乐场所车辆停放不超过10分钟的,不得收费。上述情况被收费的车主,可以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举报。

该负责人说,根据规定,白天在简易临时停车位停放的摩托车为0.5元/辆·次,夜间为1元/辆·次。而目前小区物业公司收取业主摩托车停放费都是25元/辆·月。该负责人表示,海口街头电动车越来越多,但是警方目前还制止电动车入市,所以电动车目前还没有定出具体的收费标准。

省价格监测中心有关负责人同时也表示,我省目前没有规定电动车的停放管理收费标准。停放收费属双方协商解决。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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