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0日,国家标准委正式下达了GB 17761-1999国标修订计划,计划编号为:20170002-Q-339,项目名称更改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项目周期:24个月,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归口,相关科研院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检验检测机构等负责起草。
此标准全文强制,相关条款全部为否决项,即,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整车不合格。主要强制的内容为:最高车速、制动性能、阻燃性能等。至于整车重量、骑行功能、电池电压、电机功率等是否列入安全规范要求及如何限制都有待在标准修订过程中进一步商榷。
具体通知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为规范和引导电动自行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电动自行车领域标准体系建设,现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修订计划下达你单位,请组织主要起草单位,抓紧落实和实施计划,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听取意见,保证标准质量和水平,按时完成标准修订任务。
国家标准委
2017年2月10日
早在去年11月,国标委就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立项予以公示。
目前通行的电动自行车标准,即“旧国标”,指的是我国1999年出台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其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此外,还设立有上百个指标,其中最重要的4个“权重指标”,分别是:设计时速、有无骑行装置、轮胎 宽度和整车重量。其中任何一项超过标准,就将被认定为“超标车”。
颁布距今18年,旧国标明显落后于现实,新国标出台势在必行。可以想见,《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会对电动车最高时速限制有所放松,但随着而来的,类似机械安全、电气安全、消防安全等旧国标中未曾提及的指标,新国标将会作出严格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