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武汉充电设施补贴方案发布,最高补贴300万元/站

2017/4/6 中电动车网 阅读:226611

4月5日,武汉市发改委发布《武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实施方案》,通知明确对2013年1月1日到2016年6月30日投资建设的充电设施,即日起至4月20日,企业可申报新能源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


对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独立式公共充(换)电站,按照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的20%的一次性财政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站。对分散式公共充(换)电设施,综合投资成本和充电桩功率进行一次性财政补贴,直流桩补贴600元/千瓦,交流桩补贴400元/千瓦。


通知表示,申请财政补贴资金的充电设施必须保证至少5年正常使用,如在5年内未正常使用的,被补贴方必须退还财政补贴资金。对使用时间少于3年的,退还50%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时间大于3年少于5年的,退还30%财政补贴资金。


武汉新能源补贴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网友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