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天气渐热,一些电动自行车商户开始推出加装遮阳伞业务,吸引不少骑车市民加装,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的遮阳伞,有的边缘锋利,有的是“三无”产品,存在安全隐患。

天气渐热,一些电动自行车商户开始推出加装遮阳伞业务,吸引不少骑车市民加装,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的遮阳伞,有的边缘锋利,有的是“三无”产品,存在安全隐患。
电动车遮阳伞虽然有遮阳效果,但也给行人和骑车人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电动车上加装的遮阳伞已经引发过多起致人受伤的事故,外地交管部门也对电动车加装遮阳伞的行为进行过查处。
律师刘善惠表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商家不得销售“三无”产品。“三无”产品造成人员伤亡,其销售商家也要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市民发现有“三无”的电动车遮阳伞产品,可以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交管部门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电动自行车载物有明确规定,其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不少加装遮阳伞的电动自行车明显违反了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