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5月1日,《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开展二轮电动自行车免费登记上牌照工作的通告》,自2018年5月9日施行,至2023年5月8日废止。
5月1日,《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开展二轮电动自行车免费登记上牌照工作的通告》,自2018年5月9日施行,至2023年5月8日废止。
对于二轮电动自行车,符合国标的统一安装牌照,不符合国标的统一安装临时牌照,改装、拼装的不予登记上牌,无牌禁止上路,临时牌照3年以后禁止上路。
天津市行政区域(市内六区、环城四区、新五区、滨海新区)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均纳入登记上牌防盗备案范围。
为什么要给二轮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防范二轮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所有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都将记入系统,每辆电动自行车都具有唯一性,没有车架号、电机号的不允许登记上牌照。
什么样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安装正式牌?
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1)电动自行车应具备脚踏骑行功能;(2)电动自行车的鞍座必须可以调节;(3)电动自行车时速≤20km/h。
二轮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会怎么样?
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是违法的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查处。违反道路交通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