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8月1日起连云港市自行车将有“身份证”

2007/6/25 中国连云港市政府门户网站 阅读:9453

为从源头上加强自行车安全管理,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商务部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将实施自行车生产企业对新生产纳入非机动车管理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及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刻制编码的工作,自行车和人一样都有一张自己的“身份证”。

从8月1日起,连云港市新出厂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及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必须在自行车车架的一个固定位置刻上由企业代码、车种代码、生产年份代码、生产流水号代码组成的15位编码,该编码与自行车唯一对应,在流通环节,由销售企业负责填写《自行车销售(保修)登记单》,对购买者的相关个人信息及车辆编码等相关商品企业信息予以登记。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网友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