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北京2025年底前免收公用充电桩基本电费

2018/8/2 汽车之家 阅读:101195

『导读』近日,北京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对本市部分环保行业实施用电支持政策的通知》,自8月1日起,北京对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污水处理、港口岸电运营、海水淡化等执行两部制电价企业,免收需量(容量)电费,免收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据中国电动汽车网了解到,北京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对本市部分环保行业实施用电支持政策的通知》,自8月1日起,北京对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污水处理、港口岸电运营、海水淡化等执行两部制电价企业,免收需量(容量)电费,免收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两部制电价制,是将与容量对应的基本电价和用电量对应的电量电价结合起来的电价制度。“免收需量(容量)电费”,即免收基本电费。根据充电联盟数据统计,截至2018年6月,北京累计建成40865个公共充电桩。



744x0_0_autohomecar__ChcCRFsDgM6AEhaCAAJJDk0Zopc001.jpg


  据了解,2016年国家发改委曾出台规定,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对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价格优惠,执行大工业电价,并且2020年前免收基本电费。近日,发改委再次发文明确,针对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免收基本电费的政策将延长至2025年。因此,北京市的公用充电桩免收基本电费政策也延长至2025年。

  除了北京之外,广东省发改委近期也发布了新能源汽车用电价格优惠政策,全省各类已安装独立电表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均免收基本电费。(中国电动汽车网报道)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网友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