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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动车“临牌”今起办理,半小时发出1900张

2018/11/1 新京报 裴剑飞 阅读:9733

『导读』从11月1日开始,《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同时北京市交管局也正式为“超标”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标识。截至上午9点半,已经为1900多辆电动车发放了临时标识。

从11月1日开始,《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同时北京市交管局也正式为“超标”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标识。交警提醒,为节约等候时间,尽量“线上申报、线下领取”。截至上午9点半,已经为1900多辆电动车发放了临时标识。


根据《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需登记挂牌才可上道路行驶,并设三年过渡期,在北京市电动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车可登记上牌,不在目录内的超标车需申领过渡期临时标识。


上午9点,记者在朝阳区垡头地区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核发站看到,已经有不少市民推着自己的电动车前来申领临时标识。据介绍,该站点每天最多可以为40名申请者发放临时标识,如果申请数量达到上线后将向后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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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垡头地区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核发站,民警帮市民安装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摄影 王贵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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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正在介绍电动车临时标识申请流程。摄影 王贵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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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骑电动车准备办理电动车临时标识。摄影 王贵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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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民领取到电动车临时标识。摄影 王贵彬


交管部门提示,超标电动车申领临时标识必须通过北京交警APP线上申请,市民可点击APP内的“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工作平台”,进行线上申请,预约办理地点。市民也可通过此平台判断自己的车辆能否办理合规车辆登记上牌业务,还是属于“超标车”需要申领临时标识。


据了解,北京全市共设置了223处临时标识核发站点,其中“线上申报、线下领取”核发站202处,“预约办理、现场申领”核发站21处。每个核发站按照标准配置工作人员,并全部进行培训合格后,配合民警开展工作。


同时,过渡期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申领有6个月办理期限,在2019年4月30日前,车主均可按照相关流程到交管部门申领临时标识,请广大市民群众尽量合理安排时间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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