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山东省抽查了7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电动车动力电池(铅酸蓄电池)产品和19家企业生产的19批次锂离子电池产品,其中,有4家企业共4批次电动车电池不合格。
11月1日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2018年第3批锂离子电池产品和电动车动力电池(铅酸蓄电池)产品质量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了全省7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电动车动力电池(铅酸蓄电池)产品和19家企业生产的19批次锂离子电池产品,其中,有4家企业共4批次电动车电池不合格。
宁阳县鹤山蓄电池厂和曲阜圣威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峰值功率等;山东嘉寓润峰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临沂颐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电池穿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