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日前,合肥市工商局通报了合肥市工商局2018年电动自行车商品抽查检验情况。不合格榜单中,爱玛、斯米特、路基亚等知名品牌的电动自动车上榜。
日前,合肥市工商局通报了合肥市工商局2018年电动自行车商品抽查检验情况。不合格榜单中,爱玛、斯米特、路基亚等知名品牌的电动自动车上榜。
2018年8月,合肥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执法局对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商品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
本次抽查检验电动自行车30组,合格14组,合格率只有46.66%;电动车用蓄电池9组,合格9组,合格率100%;电动自行车充电器11组,合格9组,合格率81.82%。
对本次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商品的,合肥市工商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并监督经营者整改。
对照合肥市工商局2018年三季度电动自行车商品抽查结果发现,一些知名品牌的电动自行车也被抽检不合格。
其中抽检于合肥市包河区奇云特电动车商行的斯米特电动自行车样品,所检项目中最高车速、整车质量(重量)、脚踏行驶能力、轮胎宽度不符合GB17761-1999标准要求,判该批商品不合格;另外抽检于合肥市庐阳区路星电动车销售部的路基亚电动自行车样品、抽检于合肥全泰商贸有限公司蒙城路分公司的爱玛电动自行车,被检测出同样的不合格项目。
合肥工商局提醒消费者,2018年5月17日国家标准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新《规范》将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
新《规范》中明确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新《规范》正式实施后,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将不得生产、销售。
另外,要注意查看电动自行车标识、合格证、出厂日期。标注的商品名称应为“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或吊牌应有“生产许可证”,即QS认证标志;应选购近期出厂的产品,因为电池长时间放置,会影响电池的实际容量和循环寿命;要认真阅读说明书,了解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和三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