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自2019年1月7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昆明市将对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和在用的未办理过物联网防盗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根据昆明市《关于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及《关于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的公告》,自2019年1月7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昆明市将对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和在用的未办理过物联网防盗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为方便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手续,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主城区范围内的交警一至十大队办公区分别设置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点;此外,各县(市、区)交警大队办公区也同时设置了办理点,市民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选择前往办理。届时,每天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点全面为市民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服务工作。
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
为保障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顺利运行,1月7日前的周末休假日,昆明交警忙碌着筹备电动自行车查验、审核、录入、制证、号牌安装及车辆照相等相关收尾工作。目前,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点已准备就绪,各点办公区域将悬挂有“昆明交警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点”字样的醒目布标。
电动自行车号牌已分发到各大队窗口
电动自行车行车行驶证样式
办证处民警在核对办证流程
办理注册登记需要提交的相关手续
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电动自行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车主名称需和购车发票一致)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如电动车所有人自己前来办理的不需提供);
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或者其他来历凭证;
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
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购买的,应当提供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昆明交警提示: 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请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和在用的未办理过物联网防盗号牌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
自2019年4月15日起,昆明交警将按照有关规定,以及市工信部门会同市质监、市工商部门提供的电动自行车品牌、型号办理登记,对未办理登记的,不得上道路行驶,昆明交警也将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