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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利好!关于低速车,已有这么多省份出台政策,有你所在的城市吗?

2019/5/16 中电动车网 阅读:41811

『导读』2018年12月以来,湖北、山东、河南等省份先后出台落地政策,进一步印证了低速车合法进程加快的趋势。年后,又有几个省市为低速电动车设置过渡期,下面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目前共出台了多少低速车相关地方政策吧!

2018年11月8日,工信部发布消息称,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低速电动车清理整顿工作,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加强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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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动车网获悉,伴随着六部委发布《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在对低速电动车行业进行规范管理的同时,也赋予了低速电动车合法性,2018年12月以来,湖北、山东、河南等省份先后出台落地政策,进一步印证了低速车合法进程加快的趋势。年后,又有几个省市为低速电动车设置过渡期,下面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目前共出台了多少低速车相关地方政策吧!


湖北省荆州市发布管理方案:自行制定切合实际的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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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2日,湖北省荆州市发布低速电动车管理措施《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低速电动车治理工作的通知》。湖北并未提出“一刀切”政策,而是由各市级地方自行制定切合当地实际的低速电动车管理方案。


河南省发布管理方案:“三个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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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9日河南省六部门联合发文,落实低速车管理《通知》。河南省的政策指出,待低速车国标出台后,省政府将按照“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总体思路。


山东省济南市发布管理方案:设3年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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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3日,济南市经信委发布《济南市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首个市级低速电动车管理政策出台。《实施方案》中更进一步地指出,市面现有低速车拥有三年的过渡期,地方不会一刀切。


河北省发布管理方案:对已上路车发放牌照


2019年1月河北省两会期间,河北省人大代表吴全向河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尽快治理低速电动车违法上路行驶问题。对符合技术要求的车辆核发正规新能源车牌照,纳入交通监管范围;对于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制定几年退出计划,发放临时牌照,逐步淘汰。


江苏省发布管理方案:设5年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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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2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通知,《关于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已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与2019年开春逐步落实。江苏将有序淘汰不符合标准电动车存量,对低速电动三、四轮车实行过渡期管理,且设置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


海南省发布管理方案:设2年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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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作为首个将全面禁止燃油车的省份,并未对低速电动车采取“一刀切”政策。2019年2月,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开发布了关于印发《海南省低速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在用低速电动车设置2年过渡期。而在销售监督执法方面,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求在《国标》出台三个月后,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低速电动车产品。这也意味着,在低速车《国标》出台前,海南省是可以销售低速电动车。


山东省烟台市发布管理方案:设3年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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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烟台市下发《烟台市加强低速电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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