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拉萨市区道路上的摩托车驾驶者不戴头盔、超载行驶的违法现象时有发生,轻便摩托车、电动车时速也超过了规定范围,由此所引发的交通事故不断上升。7月2日,拉萨市交警支队相关人士介绍,面对这种不容乐观的局势,拉萨市交警支队决不姑息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的违规行为,引起了广大市民的高度注意。
7月2日,拉萨市交警支队法宣科、非机动车管理、执勤大队组成治理小组,在拉萨东郊电信大楼路口、市人民医院等多个重要交通路口,对过往的机动车驾驶员、行人、非机动车驾驶者等,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摩托车、轻便摩托车、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规定的宣传单,讲解其规定的内容等。同时,治理小组还对过往的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助力车等,所发生的超载、超速、不戴头盔等违规行为,进行现场治理,以此来教育各类车辆驾驶者遵守交通法规,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在整治活动中,拉萨市交警支队相关人士介绍,根据有关规定,轻便摩托车时速在50公里以内,其排量不大于50ml,摩托车时速在50公里以上,其排量大于50ml,应到车管所分别办理黄牌和蓝牌,并按《道交法》等有关规定,戴上头盔正确行驶;而电动车、摩托车,也按规定不超载、不超速行驶等,但从目前拉萨市的实际情况来看,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以及路面上的助力车,其各种违规现象屡禁不止,甚至有上升趋势,影响了我市的交通状况,对此,市交警支队绝不姑息,将采取强有力的管制措施,来维护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