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针对有疑义及强制乱收费的问题,可以向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
新国标实施后,各地奇葩事件层出不穷,尤其是某些地方强制或变相要求消费者缴纳上牌费、保险费等收费项,给人民群众平白增添负担。
9月4日,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第三督查组针对“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包头市电动自行车上牌违规收费问题进行了暗访核查。
国务院督察组暗访发现,上牌是免费的,但是有个300块钱的强制保险,说是一个综合服务。市民不购买这个保险,就无法给电动车上牌。国务院调查组要求包头相关部门立行立改,要求妥善处理好已安装智能防盗系统约1.8万车主的沟通解释和费用退还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国务院督查组指出,强制安装电动车防盗系统的问题并非个案,在全国其他城市甚至出现过工作人员当街拦车、盘查扣车、强制安装的情况。
出现这些情况的部分原因在于,部分基层工作人员未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依法行政意识淡薄、对国家政策理解不到位、方式方法简单粗暴等。
这也意味着国务院督查组还将继续严查各地的电动车乱收费、乱管理的问题。针对有疑义及强制乱收费的问题,可以向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
国务院督查组发现问题后
某地上牌流程中“收费后”三个字已被抹去
新国标实施后,国家层面进行打击乱收费的行动还是首次,这也说电动车行业已经引起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据官方消息透露,国务院针对包头地区的乱收费问题的督查在全国具有普遍性,其中督察组提出的四大问题,也是当下困扰电动车行业大问题。详细内容如下:
一是上位法依据不足
《通告》所依据的《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仅要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上牌管理,并未要求强制安装智能防盗系统。
二是增加基层群众负担
车主在办理车牌过程中,被强制要求捆绑安装智能防盗系统,并承担安装和运营费用。
三是涉嫌政府指定企业履行政府职责、垄断市场
《通告》将本属于政府职责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交由企业办理,且仅指定了一家企业安装智能防盗系统,客观上赋予了该企业市场垄断地位。
四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规范
对涉及的30多万辆电动车的登记上牌、强制安装智能防盗系统、收费的政策,出台过程中未履行充分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征求公众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不符合国务院最新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要求。
据了解,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和包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国务院督察组反映的问题,包头市召开专题办公会,对督查组提出的4个方面的问题和1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全盘接受,立行立改。9月5日,包头市公安局发布《关于暂停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的通告》,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