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9年10月9日至12月31日为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集中编号登记时段,不收取任何费用。
《通告》明确: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规定且列入《江西省非机动车产品目录》或经过国家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编号登记,发放非机动车号牌和登记证。
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非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又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有动力装置驱动的电动二轮、三轮、四轮车,不予登记,发放临时通行号牌和登记证,临时通行号牌和登记证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过渡期为3年多。上牌截止2020年1月1日起不再发放临时通行号牌和登记证。
2019年10月9日至12月31日为江西萍乡市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集中编号登记时段。集中编号登记时段发放号牌和登记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上牌程序极其简单,消费者只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购车发票(或收据)、合格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就可以等级备案,并且不强制购买保险!
萍乡市率先开启低速车上牌管理的政策,可以看作是地方政府对低速车管理放开的一个缩影。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开展电动车编号登记是立足萍乡实际,吸取省内外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从源头上进行管控的举措,是惠民利民的一件实事,主要目的是为群众出行营造文明畅通、安全有序的城乡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