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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全面“禁电”:电动自行车不该被“剥夺车权”

2019/10/16 中电动车网 阅读:9231

『导读』符合国家标准、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与合格的汽车和其他交通工具都应享有平等的路权。

福建省福州市政府1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2024年适时在主城区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的政策,市政府办副主任魏善庆表示,届时将根据规范管理成效以及当时的公共交通保障情况和市民出行需求,视情再作决定。


近来,一些地方相继传出将逐步在城区禁行电动自行车的消息。福州“禁电”的理由比较有代表性:近年来电动自行车数量急剧增长,远超道路负荷;交通乱象突出,违章屡禁不止;安全隐患突出,交通事故多发,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疾呼政府加强规范管理……


这些情况确实在很多地方都存在,当然是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但是否一定要通过全面禁行这种交通工具来解决问题,值得讨论。福州官方表示,2024年后,将根据规范管理成效以及当时的公共交通保障情况和市民出行需求,视情再作决定。但即便政策考量上留有余地,“全面禁行”的动议仍令人费解:存在各种问题的交通工具绝不只有电动自行车,为何偏偏它被“剥夺车权”?


近年来私家汽车数量也是在急剧增长,很多城市都有“堵城”之说,但这绝不是因为电动自行车;不少地方都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原因之一也是汽车数量远超道路负荷。汽车数量的急剧增长,不但也导致了安全隐患突出和交通事故多发,而且加重了空气污染。相比之下,电动自行车属于环保低碳型交通工具;在道路资源占用上,更是远低于汽车。这种情况下,电动自行车却要给其他交通工具“让路”,首先是不公平。


退一步说,就算电动自行车存在的各种问题更加突出,究竟该通过加强管理解决,还是以消灭电动自行车来消灭问题?这不该是个复杂的选项。到2024年,规范管理的成效是决定是否全面“禁电”的一个因素;这种态度值得肯定,但“禁电”还是不该作为“最终的出口”,而应从环保低碳、市民便捷、公平等方面综合考虑电动自行车的去留问题。


电动自行车违章乱象突出,与其他非机动车、行人违章现象突出的原因类似,那就是,一直以来,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中纠正违章和执法处罚的重点,主要针对机动车。这也是导致一些非机动车和行人没能养成良好交通守法习惯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个问题上,管理上加大力度,应是一种解决的路径。


不少城市目前都在引入先进技术手段规制行人不走斑马线、闯红灯等问题,效果不错。电动自行车的规范管理,也是同样的问题,需要经过管理者重视到骑车人重视、因管理力度加大而养成良好交通习惯的过程。


电动自行车比较突出的违法问题,一个是超速,一个是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导致的安全隐患,但这些问题应该堵在生产销售以及车辆改装环节。


符合国家标准、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与合格的汽车和其他交通工具都应享有平等的路权。道路资源紧张的情况下,占用资源较小的电动自行车被取缔,这种选项存在多重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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