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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言:特别国债借道农行发向央行

2007/7/6 第一财经日报 阅读:2164

该过程不会对金融市场产生冲击

张喆 丁靖蕊

有专家建议,选择一家未上市商业银行(比如农行)作为中间机构,实现1.55万亿元特别国债和央行外汇资产之间的置换,从而为即将成立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筹集资本金。

相关专家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由于这家银行在这个过程中只承担一个“过桥”角色,这一置换过程不会对金融市场带来直接影响。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7月4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称,特别国债的发行不是直接向央行定向发行,而是采取一定方式,增加央行持有的国债。

市场由此认为,特别国债的发行细节还存在相当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对银行间市场的商业银行发行。对此,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李扬曾表示,特别国债有可能通过某一中间金融机构进行资产置换。

李扬对本报记者表示,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本质上是财政部和央行之间的资产置换,但是由于存在法律上的障碍,央行不能直接向财政部购买,中间必须经过一定程序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第二十九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认为,上述安排为了避开上述法律障碍。

钟伟认为,这样的操作路径很有可能由财政部和央行之间进行协商敲定特别国债的利率,然后通过一家商业银行“转手”,而这家银行在此过程并不承担成本。

至于为什么选择农行这样的未上市银行作为中间机构,有分析认为,不少大型商业银行已经实现境外上市,如果选择这部分银行作为中间机构,涉及特别国债的相关事项就必须经董事会同意,并向投资者披露信息。对于境外上市的银行甚至可能会遭到其境外投资者的质疑,在操作效率及程序上都可能面临诸多问题,而对于尚未上市的商业银行,上述问题可以适当规避,有利于节省时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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