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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从5月10日起,对这三类电动自行车进行顶格处罚

2020/4/28 福州新闻网 阅读:12940

『导读』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非机动车通行秩序,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5月10日起,交警部门将加强路面管控,对无牌和失效号牌电动自行车、假牌套牌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等违法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一律顶格处罚,并依法扣留车辆。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非机动车通行秩序,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5月10日起,交警部门将加强路面管控,对无牌和失效号牌电动自行车、假牌套牌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等违法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一律顶格处罚,并依法扣留车辆。


整治区域:城区主要路口、主要路段、主要桥梁实现全城覆盖;


整治时间:早晚高峰期、日常平峰期;


整治内容: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违反规定载人、违法驶入机动车快车道、加装遮阳伞、逆向行驶、无牌和失效号牌电动自行车、假牌套牌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福州交警提醒: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对交通法规要心存敬畏,严格遵守,自觉摒弃各类违法行为。福州交警将持续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为市民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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