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管局:电动车时速不超过15公里 2007/7/9 四川在线 阅读:4753 昨(8)日,成都市交管局发出加强电动车交通管制通告:即日起,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严禁在机动车道行驶。 昨日,交警一分局、三分局在重点路段设立文明行车教育宣传点,对电动自行车违法当事人先教育后处罚。在盐市口顺城街路口,记者看到,一个商场的安保人员在对过往的行人发放“提示卡”。交警将“道路交通违法通知书”发到单位,由单位对其进行教育。员工的交通违法情况将直接与其考核制度挂钩。通过交警、单位的双效管理,尽量将电动车违法行为控制到最小。 赞0 踩0 打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