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 资讯 > 行业热点 > 正文

生产的电动正三轮摩托车检出不合格 金乡县盛昊电动车有限公司被处罚

2020/6/11 中国质量新闻网 阅读:35704

『导读』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8日,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济市监罚 〔 2020〕 20号)。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8日,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济市监罚 〔 2020〕 20号)。



信息显示,金乡县盛昊电动车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在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2019年度流通领域监督抽查中,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共1辆,货值5900元。违法所得2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止生产不合格的产品,处以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1倍的罚款5900元,没收违法所得200元。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网友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