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10日,《办法》(草案)基层立法协商研讨在开福区江湾社区举行,研讨成果将整理转化为参政议政建议稿,反馈给立法起草、审议机关,争取地方立法采纳。
像汽车一样,“电单车”今后或将严禁醉酒或酒后驾驶!《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望今年内出台,将立法破解电动自行车管理一系列痛点、难点。10日,《办法》(草案)基层立法协商研讨在开福区江湾社区举行,研讨成果将整理转化为参政议政建议稿,反馈给立法起草、审议机关,争取地方立法采纳。
据省交警总队执法监督支队副支队长刘建峰介绍,根据2018年统计数据,湖南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达到了522万辆,长沙市已超70万辆,而这其中超标电动自行车有九成以上。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登记租赁使用管理,湖南省正在酝酿制定《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民革湖南省委、市委,省司法厅,开福区政协,开福区委统战部,民革开福区工委组织了此次立法协商研讨。
针对公众关注的相关立法问题,民革开福区工委在研讨前期即邀请具有丰富法律背景的专业人士和居民代表,组成3个调研小组,从市民关心的电动自行车认定标准、通行安全、保险购买等问题入手,通过实地调研和网络平台问计社会各界。在《办法》(草案)基础上,收集了36条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协商会上,交警部门代表建议,立法严禁醉酒或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禁止骑行时接听电话、逆行等危险行为。针对共享“电单车”种种乱象,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代表则建议,企业投放租赁电动自行车的总量应当先报政府交管部门批准,互联网电动自行车企业不得私自划定停泊区域,不得干扰地铁口、巷道通行,应当拟订方案报规划或城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停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