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昆明市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和蓄电池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检30批次产品,经检验8批次产品不合格。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昆明市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和蓄电池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检30批次产品,经检验8批次产品不合格。
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的检验项目“输入输出及插头”和“安全标志”,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的检验项目“低温放电容量”和“标志和代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输入输出及插头不合格体现在未在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输出端的插头处标识其最大电压、最大电流和正、负极性,给用户的使用指引不够完善,影响消费者使用感受;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产品的安全标志不全面,容易在安装和使用产品时误操作,造成对产品甚至消费者的伤害。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低温放电容量检测不合格,反映了其在低温条件下使用时放电时间将变短,影响用户使用时长;标注错误或标注的内容不完整,可能会造成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产品时无法分清产品的区别,或会误导消费者使用,影响消费者使用体验。
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移交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