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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自行车电动车上高架桥罚款50元

2007/7/20 东南快报 阅读:6603

昨日早晨,厦门市交警直属大队针对非机动车辆违法在高架桥上行驶展开专项整治行动,违法的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受到罚款50元的严惩。 

虽然立有明显的交通指示标志,禁止行人、非机动车和大货车上桥,但在厦门市武警指挥中心附近的高架桥进出口处,从早晨七点开始,不到一个小时,交警就查获违法在高架桥上行驶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六七十部。有的违法者远远看到高架桥出口处的交警,不顾逆行的危险,掉转“车头”往回骑。

据交警直属大队负责人介绍,专项整治已经开展了一段时间,前一段以劝导为主,现在开始严惩,下一步还将在江头、殿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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