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郑州的李女士向@河南都市爆料 反映,2020年4月25号,她在黄河路爱玛专卖店买了一辆电动车,一周后,电动车出现问题,仪表盘出现黑屏。联系黄河路爱玛专卖店后,对方要她到指定的专业售后维修。
郑州的李女士向@河南都市爆料 反映,2020年4月25号,她在黄河路爱玛专卖店买了一辆电动车,一周后,电动车出现问题,仪表盘出现黑屏。联系黄河路爱玛专卖店后,对方要她到指定的专业售后维修。
黄河路爱玛专卖店给她开的收据上电动车的型号为“爱尚”。但售后发现,爱尚型号的配件和她的电动车无法匹配。要她提供出厂合格证和保修卡,她才发现这辆电动车除了说明书,并没有合格证和保修卡。她联系黄河路爱玛专卖店,对方从另外一辆新车上拆下来仪表盘,给她的车辆安装上。关于保修卡和合格证的问题,黄河路爱玛专卖店说厂里统一补发,一个星期后解决。但直到现在,电动车保修卡和合格证一直没有给她,实在没有办法,想@河南都市爆料 帮助。
随后@河南都市爆料 记者联系了黄河路爱玛专卖店的店长,店长说:“李女士的电动车合格证和保修卡,不知道当时是没有给李女士,还是李女士自己弄丢了,但是他们已经向厂家申请了补办,现在都已经办好了,这些东西就在公司放着,打算明天把东西给李女士”。对于此事的进展,@河南都市爆料 一定会追踪到底!
都市频道之《都市大律师》战略合作单位“河南融业律师事务所”时建辉律师有话说: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等有关情况。李女士已经购买了电动车,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李女士提供车辆的保修卡和合格证等相关手续,如不提供李女士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进行投诉解决。如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李女士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惩罚性赔偿。